手快一定打手慢,唯快不破的合作方法(上):Scrum 異于常人的基本假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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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Blacks Hakka, 圖片出處 |
絕對不只有軟體工程能用!
儘管身為陳氏太極拳大師,我的拳頭師傅曾經不下 10 次跟堂下的徒弟們耳提面命說:『手快一定打手慢,沒有其他的可能』,這也是為什麼矽谷新創公司不止在產品開發上,而是在整個公司的治理上,都是使用 Scrum,因為他唯快不破。在軟體工程界,Scrum 是個被講爛的議題,這個 Jeff Sutherland 在 20 幾年前整理出來的方法論,早已被全世界的軟體工程圈奉為圭臬,在矽谷,99.99 % 的工程師沒有聽過 CMMI(政府蓋過很多章的軟工方法論) ,但是連 100% 的 PM 絕對都可以跟你來上兩句 Scrum。
很可惜的,在矽谷以外的地方, Scrum 還是一門僅限於軟體工程的方法論,當那些宅宅工程師每天早上在會議室站上那 15 分鐘的同時,外人看起來只是例行的早餐匯報,毫無特別之處。
Scrum 真的不是只有軟體工程適用,跟 Daming 在 2 次世界大戰後所提出的 PDCA 與一樣,它其實是則以『航向未知』為前提下所設計出來的合作哲學,在美國,除了矽谷新創公司治理中使用以外,媒體公司 NPR New 用來驅動當時駐點報導 2011 年埃及革命的團隊,在跟美國華盛頓的通訊品質都不穩,全城動亂的情況下,還能一天兩次,次次傳回後來得到新聞大獎的報導。
Scrum 跟甘特圖一樣,是種團隊合作的方法論,唯一的不同之處在於,它並不自欺欺人地提倡高不可及的工作品質,反之,它在設計之初,就融入了人們工作時的不完美,用系統與團
隊的方式,把不完美的影響降到最低,把團隊最有效率的那面對準問題,強力進攻。
你還在用你阿公用的甘特圖嗎?
傳統的專案管理是以甘特圖(或是 Waterfall 專案管理理論)為基礎的,這個一次世界大戰時所發展的工具,在近 100 年後的今天仍然是所有專案管理師的壓箱法寶,甘特圖的道理其實很簡單,在專案開始前,先在沙盤推演整個專案進行過程與方式,時程,資源,與預算,把規劃出來的完美願景與執行順序一點一點畫在圖表中,然後再照著這個完美的規劃執行,一步步照表操課,完成專案。如果專案小,時程短的話還沒有什麼關係,除非明天世界末日,計劃的跟執行的應該差不了多少。
問題是,如果專案時程拉長,或是執行過程有新加進來的變數,失之毫釐,結果常常謬以千里。
這就像是孩子剛出生,你就在幫他規劃成長中每一步的教育細節,一定要上這間小學中學的這些明星班級,要加強某某課外運動,學豎琴,學西班牙語,要對某某學科有興趣,大學要就讀公館大學的資訊工程學系,研究所申請柏克萊,畢業後馬上到 Facebook 上班,這時候他可以開始交男女朋友,對象不是公務員就應該在知名企業上班,在 28 歲生日前求婚/被求婚,29 歲左右養育出優質的下一代,一男一女 ... 等。
聽起來很荒謬,但是傳統的甘特圖計劃就是這樣運行的。
如果 Facebook 在 20 年後不存在了怎麼辦?如果孩子喜歡同性怎麼辦(順道一提,我大力支持多元成家)?如果他數學很爛,但是有跟李安一樣的才能怎麼辦?如果哪天台灣亡國了怎麼辦(很有可能 XD)?
屆時,你要不是自欺欺人,繼續畫著原來的甘特圖,跟上級(祖先燒香)報告一切正常,瞞多久算多久,不然就是整個爆掉,歇斯底里?發狂之餘頹坐在地,根本不知道接下來怎麼辦?
反之,Scrum 的設計概念把這些執行中的不完美全都收納了進來,一開始就假設會出錯,當然執行的時候,就會有容錯的空間,與後續自我修正的方法。
團隊為重,一個好團隊,可以擋兩千個爛團隊
人類的自然邏輯是有很多盲點的,我們天真地認為,找到最強團隊的方法來自於找到最強的個人,也就是說,如果我把所有強者都囊括到我的團隊中,我的團隊就所向無敵了?根據好書 SCRUM:用一半的時間做兩倍的事 (好書,大力推薦) 中所提到的科學研究,強者跟弱者的能力差異大概是 10 比 1 ,也就是強者能夠強弱者 10 倍,但是 A Team 的爛 Team 的差異卻可以達到 2000 比 1:
"A lot of managers don’t understand that the difference in the best performers and the worst performers as individuals is 1 to 10. But if you look at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best teams and the worst teams it’s 1 to 2,000. So the team effect is two orders of magnitude bigger than the individual effect."
一個好團隊,可以擋兩千個爛團隊!
一個好團隊,可以擋兩千個爛團隊!
一個好團隊,可以擋兩千個爛團隊!
因為很重要,所以要說三次。
換個角度來說,你花盡心力,上山下海,囊括所有強者到團隊中,頂多讓團隊強 10 倍。
但是,如果你有辦法讓原團隊從爛隊晉級到普通團隊,你所得到的效率可能已經是原來的好幾百倍了。
身為管理者,哪一個方法划算?
書中有提到, GM 早期在加州 Fremont 有個效率很差的車場,聽說工人們都很爛,很懶惰,又沒有紀律,所以後來 Toyota 把車場買過去的時候,GM 跟 Toyota 建議把所有工人換掉,但保留管理階級,因為管理階級在 GM 的眼中其實效率不錯。
Toyota 接手後,立刻把所謂的管理階級裁掉,反而留下當初那些很爛,很懶,沒有紀律的所有工人,換了做法,換了管理團隊後的車場,忽然間脫胎換骨,表現地跟其他 Toyota 的高品質車場一樣,狠狠打了 GM 管理階層那張自以為是的臉。
當團隊有問題,有問題的一定是老闆 XD !
因此 Scrum 不強調個人,強調團隊,只要忽略掉個人的產出,團隊中的所有個人才能夠以團隊為考量,互相幫助地付出,而不是互相扯後腿,保障自己在團隊中的地位。
Scrum 在衡量表現的時候,不會有個人表現這個選項。
長時間加班是很蠢的事情
長期加班其實是很蠢的事情,除了上列提到的那本書中提到了他那麥肯錫顧問朋友的小實驗證實,一周工作約 40 小時左右所完成的工作質跟量都最好以外,網路上還可以找到各行各業的實驗證據,比如說下圖:![]() |
圖片出處:遊戲工程師的部落格 |
這位遊戲工程師就發現,他第一個禮拜能在約工作 60 小時的時候展現出最強的生產力,但是隨著時間拉長,生產力最佳的時數慢慢縮到了每週 40 小時,跟書中的數字如出一撤。
也就是說,長時間工作除了自我感覺良好,自以為是英雄以外,實質上對工作本身是不好的,你完成的東西會更少,品質會更差,只剩下每天早上拖著疲累的身軀,在老闆面前買乖時的籌碼,家庭跟其他社交生活就全部都葬送了。
長時間加班會讓你出錯的機率變高,你之後還要花更多成本去彌補之前加班所搞出來的爛攤子。
既然長時間加班這件事情很蠢,Scrum 基於效率原則,當然極力反對。
ok ,Scrum 異于常人的基本假設解釋完了,下篇,我們來聊聊為何能夠達成唯快不破的神功,請拭目以待。
ps,Scrum 非常強調士氣與節奏,激勵士氣的方式借法于紐西蘭橄欖球隊 All Blacks 在每場賽前的 Hakka 戰舞,看過以後,我很慶幸我自己不是敵隊 XD
延伸閱讀,續集:
手快一定打手慢,唯快不破的合作方法(中):Scrum 加速的方式,出招與變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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